首页 > 朔州律师 > 九级伤残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怎样的

九级伤残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怎样的

admin 朔州律师 2024年05月01日
九级伤残可以依法享受的工伤待遇:
1、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;
2、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;
3、本人九个月的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;
4、解除劳动合同的,可以获得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法律依据: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七条 
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,享受以下待遇:
(一)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,标准为: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,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,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,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;
(二)劳动、聘用合同期满终止,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、聘用合同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。
友情链接: 雅安律师 嘉善律师 桐乡市律师 邵东市律师 德州律师 昆明律师 杭州工伤律师 南京律师 浙江律师网 巴彦淖尔律师 长沙律师 海南律师 柳州律师 宝鸡律师 浔阳区律师 宿州萧县律师 芜湖镜湖区律师 晋江市律师 重庆九龙坡区律师 雷州市律师 如皋市律师 上海奉贤区律师 怀远县律师 于都县律师 济宁律师 武汉律师 佛山律师 遵义律师 青岛律师 绵阳律师